商会运营领导班子

郑新平  法务部会长

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管委会主任及首席合伙人
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监事长
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顾问
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会长
莆田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
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 副会长
莆田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 荣誉会长
福建工程学院(福建理工大学)法学兼职教授



【个人履历】

郑新平,男,195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课程研究生毕业,高级律师,现任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及首席合伙人,现兼任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顾问、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莆田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福建省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莆田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荣誉会长、福建工程学院(福建理工大学)法学兼职教授、莆田市开放招商法律服务智囊团团长、莆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副会长、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副团长、福州市仲裁委仲裁员、漳州市仲裁委仲裁员、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福建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莆田市第二看守所廉政监督员、莆田市企业合规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自1986年开始律师生涯,执业三十多年,有扎实的法律基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除了熟练掌握刑事辩护技巧外,主攻公司法、合同法等经济类法律实践。如:企业改制,收购、兼并、重组,私幕股权投资(PE)、BOT、破产清算、公司债券发行等法律服务。2016以来,担任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及福建保兰德箱包皮具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承办的中国国际钢铁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案例入选2019-2021年福州法院十大破产典型案例,承办的“鞍钢冷轧钢板(莆田)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2022年3月入选福建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莆田学院迁建工程PPP项目、莆田市市直学校教育工程PPP项目及仙游县第一医院PPP项目的法律顾问;并先后担任100多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承办法律事务逾千起,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了经济损失9000多万元,并使二十余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宣告无罪释放或免于刑事处罚,多起一审被判死刑条件二审改判。

自1989年任福建众益律师事务所主任以来,从建所时只有3名律师发展到现在拥有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共80多名,是莆田市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效益最佳的的综合型律师事务所,且是全市唯一一家拥有从事证券和省级破产管理人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他所带领的律师所先后被福建省司法厅、莆田市政府等部门多次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先进律师事务所”、“文明单位”、“支持公益事业爱心单位”、“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等称号。连续多年被中共莆田市城厢区委员会、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授予“年度超百万元纳税企业”的荣誉称号。为全市培养大量的青年律师,大部分律师已成为律师所主任、合伙人及行业领军人物。

    先后被授予全国百名优秀律师、福建省司法行政先进工作者、省优秀律师、党员律师标兵、福建省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四十年律师行业奉献奖、福建省当代律师风采奖等荣誉称号。被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电视台等五家评为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被莆田市委组织部推荐作为莆田市“创先争优事迹报告团”成员在全市五区一县范围内巡回报告。2016年2月,再次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

先后当选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第四届、五届、六届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第七、八届常务理事,莆田市律师协会第二、三、四届副会长、第五届会长,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莆田市第四届、第七届政协委员和莆田市第五、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莆田市直机关党代表,莆田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律咨询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新的社会新阶层联谊会副会长,莆田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荣誉会长,莆田市工商联(总商会)第七届执委会副会长,莆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第五届、第六届副会长,福建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莆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

曾撰写《论限制遗嘱自由》、《我国实施破产制度面临的主要难题和对策》、《略论台湾股票的法律管理》、《借款合同中银行的过错责任》、《完善外商投资法律环境几点思考》、《步履艰难的中国律师刑事辩护》、《票据追索权》等文章,主编《海峡两岸律师制度比较与律师协作探讨》一书在香港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